关于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朱江  发布时间:2020-07-06   浏览次数:13

疫情防控各工作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及时挖掘和宣传学院师生员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激励全体教职工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奉献、奋发作为。依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决定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在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师生员工、后勤服务人员。

二、奖项设置

  1. 先进集体

  2. 先进个人

三、表彰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和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去完成,措施得力;领导能坚定地站在斗争的第一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无私奉献;部门教职工能严守纪律,服从指挥,坚守岗位,努力工作,对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全院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条件

  在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守岗位,积极主动承担疫情防控工作任务,把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制定学院应急处置方案,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及时处理突发事项;精准掌握师生出行和健康信息,为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广大师生健康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开展科学防治知识宣传,切实做好师生思想工作,消除恐惧心理,学习科学防范知识,为提高学院凝聚力做出突出贡献。

  3.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维护校园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做好后勤保障和医护物资储备,成绩突出的。

  4.制定疫情期间教学、实习、实践、招生、就业、学生管理和海外留学等各项工作的应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做出突出贡献。

  5.其他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评选程序

  1.此次表彰不限名额,不设批次,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倾向基层、好中选优”的原则。

  2.先进集体由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推荐。

  3.先进个人:学生由学生处负责推荐;教师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推荐;管理人员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推荐;物业、保安、医务、食堂、商铺等后勤服务人员由保障服务部推荐。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本着“立标杆、树典型”的原则,推荐拟奖励人选。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奖励人选坚持优中选优,将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过程。严格条件、坚持标准,宁缺勿滥,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三)严格程序,公开透明。要严格执行的各项程序,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六、材料报送

  各工作组及部门请于7月9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表(签字盖章)报送至党委办公室朱江老师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937454842@qq.com。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附件1: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2: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